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刊发。 文件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其中与农作物种植、养殖相关的主要是: 1)重视大豆、油料产能提升。玉米大豆带状符合种植,粮豆轮作,水改旱,稻改豆,冬闲田扩种油菜,盐碱地种植大豆。 2)生猪、水产:稳定基础产能;牛羊肉、奶业:扩大;棉花:完善目标价格政策;甘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试点。蔬菜: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 3)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推进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4)同时,强调了保证农民收益的重要性。多举并措,提高最低收购价(稻谷、小麦)、稳补贴(玉米、大豆、稻谷)、完善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物流服务等(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5)金融服务支持包括,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 文件还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总结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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