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产品为存续产品,从初始规模1040万元开始运作,到2025年3月底产品规模为8023.95万元。
产品不直接持有债券,而是通过交易所质押式协议逆回购的方式获得稳定的回购利息来增厚收益,年化收益持续保持在6%左右。产品风格稳健,严格把控风险,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在2024年传统固收策略波动震荡的大环境下有效地控制产品净值的回撤风险,业绩表现优异。
【补充】
产品投资标的:
1、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及交易的可以划分为均等份额、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完善流动性机制的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新债申购)、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及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类份额、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中期票据;
2、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含新股申购)、沪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深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优先股、中国存托凭证;
3、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期货及期权合约等标准化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包括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含特定品种),商品及股指期权,股票期权,利率期权);
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此外,本计划依法参与债券回购、融资融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产品不直接持有债券,而是通过交易所质押式协议逆回购的方式获得稳定的回购利息来增厚收益,年化收益持续保持在6%左右。产品风格稳健,严格把控风险,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在2024年传统固收策略波动震荡的大环境下有效地控制产品净值的回撤风险,业绩表现优异。
【补充】
产品投资标的:
1、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及交易的可以划分为均等份额、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完善流动性机制的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新债申购)、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及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类份额、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中期票据;
2、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含新股申购)、沪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深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优先股、中国存托凭证;
3、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期货及期权合约等标准化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包括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含特定品种),商品及股指期权,股票期权,利率期权);
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此外,本计划依法参与债券回购、融资融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产品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