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主要的三大商品指数包含的品种数量较广,但在品种权重结构上各不相同。我国作为大宗商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目前上市品种基本覆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编制国内商品指数时应当考虑到国内大宗商品的消费结构,对国内特有的、消费量比较高的品种(例如煤焦钢矿)给予相关权重,体现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
从商品指数的可投资性来看,编制方式的设计仍有提升空间。主要商品指数均采用与现货价格最为接近的近月合约价格,因此要求市场上近月合约必须是活跃合约。但国内很多品种的主力切换规则多为1、5、9 合约,大部分投资者往往不参与交割环节,因此近月到期合约往往不是最活跃合约。国内商品指数的展期环节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特点,在相关制度设计上进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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