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查看: 169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包养与通奸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42

广播

6

听众

4

好友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3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10:4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国人的语言环境是讲时尚的,一个新词的流行必然伴随着包含这一词语的新闻标题的扎堆儿。但“通奸”一词显然并非新词,这一改革开放后几乎已被人抛弃的古老单词何以突然借尸还魂,并且焕发出青春的色彩呢?
      “通奸”,辞典上解释是:“没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多指其中一方或双方已婚)发生性行为”。这种行为在封建年代应该是莫大的罪过,一般也都会受到宗法体系甚至于是国家法律层面的惩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中国进入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会以后,“通奸”虽然仍受到社会主流道德的谴责,但却已不在法律体系所管辖的范围了。即使是在社会领域,也早已是见怪不怪,其内涵也逐渐被“婚外恋”、“一夜情”、“出轨”等偏中性的较为文雅的单词所接管。
      但最近一段时间,“通奸”却突然复活了,而且大受追捧,很有一种全面接管所有非道德性行为之势。这绝不是社会语言演变中的一个偶然事件,很值得认真研究。
      占有更多的“性资源”——似乎有权或者有钱的人都好这口——至少人民群众是这么认为的,而且是痛恨的。当然多数人不是因为道德的沦丧而痛恨,这种痛恨就如同痛恨豪车、豪宅、豪赌的感觉。既是痛恨,自然是望其倒霉而后快,但你既不能砸了他的豪车,拆了他的豪宅,搅了他的豪赌,也没多少理由把跟自己没多少关系的一对狗男女捉奸在床,因此给其行为加个恶心的标签就几乎是全部能做的事情。
      但之前用的最多的标签是“包养”——这是个新词,至少跟“通奸”比起来,而且比较文雅一些。传统辞典里找不到这个词的现代含义,总结起来大约应该是:“使用非感情因素(金钱、权力等利益)换取异性(或者不排除同性)一段时期内较为稳定的和自愿的性服务”。
      网络时代产生的新词汇一般都比较形象,“包”和“养”有着市场经济年代很强的商业意味,甚至有着一丝诚信经营,童叟无欺的味道。逐渐地,随着这个时代更为快速地审美疲劳,这个词所包含的贬义成分被逐渐淡化了,“包养”也慢慢成了金钱和权力上位者的标配,甚至是炫耀的资本——你要是没有包养或是被包养,你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所以,这个时候,时代和人民急需一个新的更有冲击力和谴责力的的词来标识特权者(或特“钱”者)令人“痛恨”的的性关系。于是,“通奸”这个词便自然而然地从封建伦理的坟墓里复活了。因为这里有个“奸”字,这个字可以说是古往今来最具贬义的字,其视觉冲击力和感觉恶心程度绝对强大。
      更妙的在于一个“通”字,以往的“包养”、“买春”等行为一般指单方性消费行为——一方提供物质利益(金钱、物资或权力套现),另一方单纯提供性服务,所以消费者往往可以通过这种行为建立起炫富(或炫权)的心理优势,让你人民群众在嫉妒、恨的同时还要羡慕。而“通奸”是双方共同为性(或感情)快感买单,是一种社会意义上较为平等的交易。而恰恰是这种形式上的平等关系,在这个无厘头的年代里被赋予了一种强烈的鄙视意味——丫的连额外的性消费都要AA制,实在丢不起那人!于是,上位者的心理优势荡然无存,人民群众喜大普奔。
      对这个时代的人民群众来说,不管是“通奸”还是"包养",是没权力去管的,说出这个词儿来也就痛快痛快嘴。作为媒体来说,给这些行为者添点恶心,那也是娱乐人民功德无量的事儿。但除此之外,媒体如果对祖国语言文字规范还有一点责任的话,还是要尽量用词准确一些,而不是一味追求和滥用流行词汇。比如最近说某某官员和“多名异性通奸”,这个词恐怕用得就不是那么准确。通奸一般指一段时间内较为稳定的双人不正当性关系,而同时跟多人进行性交往,这个基本上就可以归入"下三滥"了,说他通奸,那实在是在拔高这种行为的社会评价级别了,倒不如说“淫乱”比较合适。
      但话说回来,也没必要这么叫真儿,毕竟这个年代里一切都没有特别严格的标准。“通奸”既然能借尸还魂,在未来的词典里被时代赋于新的意义也未可知。说倒底,人家是包养还是通奸还是淫乱,关你鸟事,你只是一个人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分享到新浪微博
求知!求职!求交往!我的期货世界,我的期货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54

广播

4

听众

3

好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031
沙发
发表于 2014-7-17 09:03:34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爱情的婚姻只能用没有婚姻的爱情来延续
求知!求职!求交往!我的期货世界,我的期货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搜索 官方QQ群 每日签到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期货帮    

GMT+8, 2025-7-4 06:15 , Processed in 0.405600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期货帮!

© 2001-2015 Comsenz Inc. Templated By 期货日报新媒体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003号 豫ICP备13022189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