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大气污染和海外能源依赖,美国根据《2005年能源税收政策法案》授权美国环保署(EPA)全面实施可再生燃料(能源)标准,要求每个汽油及柴油生产商和进口商向运输燃料中添加可再生燃料,并授权EPA制定各种可再生燃料的最低用量标准。 可再生燃料标准(RFS)中EPA可设定义务掺混量(RVO)的可再生燃料类别为:生物质柴油、纤维素生物燃料、先进的生物燃料、可再生燃料总量。“常规”的生物燃料没有法定的体积要求,是计算得出的。 其中,生物质柴油(Biomass-based diesel)原料为豆油、菜籽油、餐厨废油、动物油等。纤维素生物燃料(Cellulosic biofuel)主要原料为玉米杆、碎木头、沼气等;先进的生物燃料(Advanced biofuel)原料为甘蔗、生物丁醇等;常规的可再生燃料(Conventionalrenewable fuel)主要原料为玉米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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