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根据中金所《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将股指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提高到15%;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提高到15%。
二、自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提高到18%;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提高到18%。
三、自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提高到23%;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提高到23%。
四、自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起,客户的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在原基础上与交易所同步上调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九二。
请客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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