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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郑商所动力煤期货业务修改细则解读 [打印本页]

作者: 毛毛虫66    时间: 2016-10-11 22:06
标题: 郑商所动力煤期货业务修改细则解读



摘要

郑州商品交易所1月发布《关于调整动力煤指定交割港口升贴水的通告》、《关于修改动力煤等期货业务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动力煤期货ZC1701合约挂牌基准价的通告》。此次调整后的内容自ZC1701合约开始执行,此次取消南方港口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公司25 元/吨的升水,改为平水;新增动力煤交割基准品的挥发分、灰分以及硫分的要求;确定动力煤期货 ZC1701 合约挂牌基准价为:挂牌前一交易日 ZC1612 合约交易结算价加价 16 元/吨。以下内容将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合约的修改进行详细解析。


一、《关于调整动力煤指定交割港口升贴水的通告》

2015年末郑商所发布的《关于调整动力煤指定交割港口升贴水的通告》,撤销动力煤南方港口港杂费的升水,对于动力煤期货多头方买方,虽然仍存在面临货物所在地不确定性的问题,但是免于承担25/吨的提货升水,相当于是把这部分的升水成本交由卖方自己负责,切实做到买卖双方一视同仁,责任共担。

二、《关于修改动力煤等期货业务细则的通知

(一)相对基准交割品的升贴水新规(挥发分、灰分、硫分)

关于修改动力煤等期货业务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大家最为关心的应是交割货物的升贴水,此次修改中新增对挥发分以及灰分的质量要求,即3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42%,干燥基灰分≤30%,超标部分设置升贴水。另外就是干燥基硫分,以前只要求硫分≤1%,而本次新增硫分在0.6-1.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之间新设置贴水,每升0.1%贴水4元/吨,最高贴水16元,而此次针对ZC1701合约挂牌价修改正好反映在ZC1612合约的结算价加价16元上。

在此简述基准交割品中质量指标:挥发分、灰分、硫分水分以及热量对下游用户煤炉的影响。

1、关于挥发分 (vd/%)  挥发分太低,不易着火,尤其冬天导致锅炉灭火。不同的电厂锅炉对挥发分都有具体的要求,设计使用低挥发分煤炭的锅炉,燃用高挥发分的煤炭,其安全性和经济性将受到较大影响。

2、关于灰分(Ad/%) 灰分对燃烧的作用首先表现为:灰分高会使火焰传播速度减慢,燃点推迟,燃烧温度下降,燃烧稳定性变差,甚至造成灭火。同时灰分过高,还容易加剧设备的磨损,缩短设备使用寿命。灰分过低容易把炉箅烧坏。

3、关于硫分(St,d/%) 虽对燃烧本身没有影响,但它的含量太高,对设备的腐蚀和环境的污染都相当严重。另外,高硫煤炭在存放过程中,容易发生变质自燃,影响煤炭的燃烧效果。因此,电厂燃用煤的硫分不能太高,一般要求最高不能超过2.5%。

4、关于水分(Mt/%) 水分是燃烧过程中的有害物质之一,它在燃烧过程中吸收大量的热,对燃烧的影响比灰分大得多。

5、关于发热量(Qnet,at) 煤的发热量低于设计指标,炉内温度水平降低,影响煤粉的燃点和燃尽,锅炉热效率下降,当发热量低到一定程度时,将引起燃烧不稳,灭火放炮,以至必须投油助燃。反之,煤的发热量高于设计水平,炉膛温度必然升高,烧灰大多软化、熔融,容易形成结渣。

(二)车(船)板交割结算流程操作细节的修改

1、《通知》中,卖方提交的《车(船)板交货事项确认单》,买卖双方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地协商一致,明确双方责任,否则按规处置违约方责任。

2、按照新的货物质量标准交割物发运前货物正式检验报告不符合交割标准的货物,直接按违约处理,双方协商一致除外。

3、买方运输工具到达指定地点后,《通知》明确规定通知卖方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加盖买方单位公章的传真件),有利于卖方及时、准确地准备货物。

4、对于检验机构的选择,《通知》明确由买方选择、卖方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双方亦可协调,买卖双方权利不变。

5、《通知》新增买方使用船舶接货时的计重方式。若无法水尺计重时,则由指定质检机构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地磅或皮带秤计重。

6、卖方除了按时备妥货物,《通知》新规定卖方还应准时向规定港口提交装车(船)作业申请(含符合约定或规定的采样方式、计重方式等信息)以免延误、缴纳滞纳金。

7、对于委托交易所结算的,卖方提供的交割货物数量、质量、增值税发票流转及应划转货款等信息规定买方须当日确认信息,若买方有异议,也应在卖方提交信息之日起(含该日)三个交易日内提供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有效证明的,系统将按照卖方提交的信息自动确认。

8、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交收由客户直接联系,无需双方会员参与,双方会员只负责调解、处理相关纠纷即可。

(三)对于已经发货的动力煤的惩罚标准

针对热值 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

具体公式为:货款结算价=(交割结算价-90) /5000×实测发热量×50%;

针对硫分  1%<干燥基全硫≤1.5%,货款结算价扣20%

1.5%<干燥基全硫≤2%,货款结算价扣50%

干燥基全硫>2%,货款价算价扣80%

最后如果干燥无灰基挥发分或干燥基灰分超出交割品范围,那么最后货款结算价将依据实测发热量和实测干燥基全硫的计算值 ×80%。

(四)对于仓单注销

《通知》 规定提货人责任,动力煤标准仓单注销时,提货人应至少提前 20 个日历日(相对于提货日期)与厂库沟通所提货物质量、重量情况。提货人提前告知厂库提货信息,为厂库留足准备时间。但动力煤自上市以来都采用车船板交割,还未曾进行仓单交割。

三、《关于动力煤期货ZC1701合约挂牌基准价的通告

关于动力煤期货ZC1701合约挂牌基准价的通告》确定动力煤期货 ZC1701 合约挂牌基准价为:挂牌前一交易日 ZC1612 合约交易结算价加价 16 元/吨。此次ZC1701合约挂牌加价16元/吨,恰为交割基准品硫分贴水空间,显示交易所对交割品重量要求严格,为买方接货提供了更多的处理方式。

四、调整的意义

    为了此次规则修改,郑商所先后进行了多次座谈会、调研、问卷调查等研讨形式,吸取了众多涉煤现货企业、期货公司、投资机构、质检机构和交割港口等相关单位的意见,修改成后终于在2015年末正式对外公布。

交割标准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体现国家相关政策导向,进一步贴近动力煤现货市场,为动力煤产业链企业参与套期保值创造更为有利的制度环境。一方面,交割标准调整后期货交易标的物与现货贸易更为一致,价格联动性也将更加直观;另一方面,交割标准完善后期货交割的动力煤质量更为具体和确定,买方接货后能够放心使用或转手销售,消除电厂等下游消费企业参与交割的质量顾虑。

修改后的规则更有利于平衡买方的权利,明确各方责任,防止争议,保证交割的公平性,有利于动力煤期货后期的进一步活跃,更有利于大大提升电厂等下游企业参与动力煤期货的积极性。
    在这一规则修改后的短短一周里,我们惊喜地看到,动力煤期货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均有明显的增长,且动力煤期货价格正稳步向动力煤现货靠拢,相信随着交易所和市场各方人士的共同努力下,2016 动力煤期货能够真正地反映市场的价值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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