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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欧盟对中国生柴反倾销案对植物油脂的影响评估 [打印本页]

作者: Luna.J    时间: 6 天前
标题: 欧盟对中国生柴反倾销案对植物油脂的影响评估
2024 7 19 日,欧洲委员会预先披露了将在四周内对中国生物柴油企业实施 12.8%36.4%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包含一代及二代生物柴油,欧洲委员会拟暂时将上述描述所涵盖的可持续航空燃料排除在临时反倾销税适用的产品范围之外。


从影响的商品和量上看,中国 2023 年对欧盟出口 3826 一代生物柴油产品 186.68 万吨,1516 二代生物柴油产品 27.54 万吨, 1518 废弃油脂原料 52.8 万吨。市场关注 UCO 对应的 1518 代码下的商品是否包含在内,我们更倾向于理解为欧盟将审查所有以这些代码出口的商品,以发现是否有用 1518 来出口 UCOME的行为,但 UCO 本身可能并不在加征关税的产品范围内,产业方面亦了解到 UCO 贸易商暂未收到临时通知。


中国生物柴油出口欧洲的利润将大打折扣,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必然下降。据我们测算,超过 20%的关税征缴幅度将使生产利润在 50 美元/吨以下的企业对欧出口无可持续的利润窗口。今年中国 UCOME 的生产利润已从年内高位的 30 美元/吨收窄至 10 美元/吨左右。受此影响,我们认为目前享受低于 20%税率的企业或将成为欧盟在中国生柴市场的唯一合作方,头部企业出口壁垒将逐步形成,其余企业将寻求转向原料UCO 的出口贸易。


欺诈问题固然容易通过惩罚来解决,但欧盟可用原料的短缺依旧是存在的。为了评估对油脂原料及贸易流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考察了四种路径的可行性和利润情况:
1)中国 UCO 出口欧洲 VS 美国价格优势对比;
2)中国 UCO 出口美国后,在美国加工制成生柴产品(HVO),再出口欧洲;
3)中国 UCO 出口东南亚及新加坡,制成生物柴油后出口欧洲,或包装成 POME 后出口欧洲;
4)将棕榈油掺混进 UCO 的利润窗口;如果没有,那么棕榈油混入原料池再以 UCOME 产品出口进入欧洲的利润情况。


当生柴原料的贸易再次向东南亚集中,我们认为下半年起产地的棕榈油消费可能有所带动,短期上如果欧盟没有新增 UCO 进口来替代,将有利于欧盟植物油工业消费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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